這不是一個介紹你去哪裡玩,哪裡吃的文章,這是三個剛退伍的大男孩,用了畢生積蓄圓夢的遊記

紐約

HOT JACK

你知道JACK真的很帥,

然後我們不知道為什麼都沒有在一起,

有一次我鼓起勇氣跑去他家,

結果發現他有女朋友!

我一氣之下就.......

此段話擷取自凌晨四點L線的陌生女子

在紐約的倒數第二天,我坐在青年旅館的交誼廳,一樣檢查我的加拿大工簽進度,

誒!剛剛有人把一瓶不要的紅酒給我,要不要一起喝?

是JASON,他手上拿著一瓶全新未開的紅酒,

我說:我平常是不喝酒啦!但管他的,這裡是紐約!

我也要喝啦!(AARON一個跟我同名,來自密西根的大學生,職業是業餘作家)

於是我們三個人就這樣開始喝起那瓶紅酒,

我喝了一口:抱歉!我真的不行,太難喝了!(倒不是說這瓶紅酒難喝,而是所有酒都難喝)

JASON:身為英國人,我覺得這瓶酒不行!我們去吃飯吧!

我說:我後天就走了,我要去時代廣場買紀念品(BTW我真的很討厭買記念品)

AARON:那就吃完飯再去吧!

(我要說一下,在這之前,AARON跟JASON根本不認識,但在青年旅館交朋友就是這麼簡單,基男,在這裡也跟一個印度富豪變成朋友)

於是我們三個人就找了一間最近的SHAKE SHACK去吃,

我說:聽說SHAKE SHACK是東岸最好吃的漢堡,我倒是想看看有多厲害!在我心中最好吃的漢堡是西岸的IN N OUT!

AARON說:我跟你講!IN N OUT根本就是被高估了,被網路炒作起來的!

我們就這樣邊走邊吵,終於到了SHAKE SHACK,而我們當中唯一的美國人AARON很熱心的幫我們點了他認為最好吃的漢堡,

我滿心期待地吃了一口:真的很好吃!但是抱歉,它排在IN N OUT跟WENDY後面!

聽到這句話的AARON極度的不爽,他費盡心思的想說服我,但很可惜的,

真!的!沒!有!比!IN N OUT!好!吃!

而這個話題,在我們走出餐廳的時候還是沒有停止,就這樣我們一路吵到地鐵上,就這樣一個黑人,一個亞洲人,一個白人,在地鐵上爭論著哪家漢堡比較好吃,

此時我們聽到一個聲音:hey kid!

是一個黑人阿罵!她坐在我們對面,

此時AARON對我說了一句:她在叫我!

我說:你怎麼知道?她有可能是在叫我們之中任何一個!

此時AARON說了一句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的一句話:她是黑人,我也是黑人,你認為她有可能是在叫你或JASON嗎??

就在我們懷疑這句話的真實性的時候,

黑人大媽直接坐在了我們這排並說:你們是朋友嗎??

我回答:算是吧!

黑人大媽笑說:我可能比較old school 吧!我真的認為看到一個團體裡面有三種不同的人種很新奇!

接著他看著我說:你應該是住在美國吧?

我笑說:我也想!但我其實來自台灣!

而JASON則說:如果你想知道!我是英國人!

黑人大媽笑說:哇!三個人,分別來自美國,英國和台灣,這個世界真的改變太多了!

然後黑人大媽偷偷地靠在我旁邊跟我說:你知道黑人女生都很愛亞洲人吧......

我:o.......okay?

AARON用了帶滿看好戲的眼神說: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我跟JASON會幫你挑紀念品!你走吧!

我當下尷尬到快要哭了,我對這黑人大媽說:哈哈哈哈!!!太酷了,我們的站好像到了,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結果我們的站根本還沒到,我們又花了30分鐘才走到時代廣場!

然後AARON從爭論漢堡的話題變成一路恥笑我剛剛的經歷,我也就只能尷尬的笑,在紐約就是會發生這麼荒謬的事,但我還是由衷感謝那位黑人大媽,雖我沒有跟你回家,但我感謝你對亞洲男性的支持!


紐約有時候真的會讓你忘記時間,我們到了時代廣場之後,看了幾家紀念品店,又吃了幾片PIZZA,然後去了一間JASON覺得很棒的酒吧,他以為裡面會播足球,結果沒想到是在播NBA季後賽,又剛剛好是多倫多暴龍隊華盛頓巫師的最終戰,反而到最後是我看得很爽!當我們走出酒吧的時候,AARON提議用走的走過布魯克林大橋,一邊欣賞夜晚的曼哈頓,一邊醒酒(我是不知道哪來的偏方,但我那天是沒醉)結果當我們走上橋的時候,AARON一直覺得橋晃得很大力,結果他頭更痛了,跨過了布魯克林大橋之後,我們坐在橋下的公園,這時AARON已經睡著了,我跟JASON則是在聊著英國皇室,

我跟JASON說:你知道英國皇室在台灣有多受歡迎嗎??有多少人去英國是為了看皇室!

JASON則是大笑的說:如果你們真的這麼愛他們,歡迎來白金漢宮把他們帶走!在英國沒人在意,至少我根本不在意!

(之後每次只要在台灣看到英國皇室的新聞,我就會截圖給JASON看,而他則是一臉無奈)

聊著聊著,JASON看了手錶,已經凌晨三點了!

他說:已經凌晨三點了,為什麼曼哈頓還這麼亮??

我笑說:這就是為什麼他叫“不夜之城”!

我們叫醒倒在草皮的AARON,我看了看導航,從這裡走到飯店還要快一小時,然後再看AARON那個要死不活的樣子,我們決定搭地鐵,進到地鐵站,還是很擠呢!

月台人是沒有,

老鼠倒是不少!

自從我從東沙退伍,就沒有看過那種“大得像兔子”的老鼠了,而這些老鼠,放眼望去不下十隻!

如果是平常的我,應該連走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但由於我那天真的太累了,所以我看了JASON一眼,

則是回我:歡迎來到紐約!

last night in NYC pic by aaron

我們拖著半夢半醒的AARON上了地鐵,驚訝的是,凌晨四點的地鐵居然還是不少人!我們找了個位置坐了下去,對面坐著兩個女生和一個男生,感覺也像是在曼哈頓玩完要回布魯克林的,相較於我跟JASON一臉疲憊(疲憊有很大的原因是一直拖著要死不活的AARON)他們則是很熱烈的討論一件事,

而此時此刻,我感覺到有史以來最有“活在紐約夢”的時刻!

由於他們討論的音量很大,所以我跟JASON可以很清楚聽到內容,

內容大概是:他們其中一個女生喜歡一個男生,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始終都錯過彼此!

對話內容如下:

A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知道HOT JACK有沒有女朋友

B女:你看一下他的IG不就好了嗎?

A女:HOT JACK不是那種會放閃的人啦!而且發生了“那件事”之後他應該封鎖我了!

JASON:那件事是什麼事?(沒錯!不知道什麼時候,我跟JASON已經加入討論了)

我:不好意思!你一直說HOT JACK,我真的很好奇他到底有多HOT!

A女:我有他的照片!(然後拿出照片)最酷的是,HOT JACK會開直昇機!!

我:直升機???那真的pretty HOT!!那你應該要追他啊!

A女:不行啦!我自從“那件事”之後就沒再跟他說過話了!

JASON:哪件事??我們剛加入話題!!

A女:就是我們以前一直曖昧,然後有一次我提起勇氣去他家,結果發現他有女朋友了,我一氣之下跟他所              有的朋友上床了!

我跟JASON:天啊!!

C男:重點不是她睡了HOT JACK所有朋友,重點是她還告訴HOT JACK!

B女:我覺得沒戲了,你放棄吧!

A女:可是他是HOT JACK啊!!

此時他們的車站到了!

我跟JASON一起鼓勵她不要放棄HOT JACK,A女也感激地說了聲謝謝就下車了!

此時C男說:我覺得應該要放棄了!

我:你不下車嗎??

C男:我根本不認識他們,我也是上了車才開始討論的!

我:只有我覺得我們剛剛很像在演Gossip Girl嗎???

JASON:像極了!而且我必須說,我們把龍套演的淋漓盡致!!

當我們離開了地鐵站,一路還在說著剛剛發生的事,我和一個英國人,喝醉的美國人,在凌晨四點的布魯克林談著剛剛發生在紐約地鐵的事,在那一刻,我不覺得我是一個來旅遊的人,我感覺好像真的融入到了我所夢想的“紐約生活”

在那一刻,

我才真的體會到我最崇拜的作家強納森雷班所說的:“旅行的意義”

我們在旅館大廳分開,我還是沒睡意,我打開電腦,打算在檢查一下我加拿大工作的簽證進度,我看到了email多了一封來自加拿大政府的信,點開來看我的睡意完全消失......

“歡迎來到加拿大”

“請你在60天內附上你的健康檢查跟良民證”

歡迎來到美國

聽說你花了一堆錢橫跨了美國,

值得嗎?

值得?遠過值得!

目前26歲的人生,

我可以很確定的說:這段時間,是最快樂的時光

2018.04.30早上5點,基男坐在我的行李箱上,我趴在地上,努力要把我的行李箱關起來,

我:明明就沒有買什麼東西啊!怎麼這麼擠!

基男:操!你的鞋子啦!

我們拖著行李,

到了大廳小黑一臉微笑地看著我們:居然結束了!有人想回去台灣嗎??

我:沒有!

我們叫了最後一次的UBER,準備搭到機場,(為什麼不搭地鐵?因為我們想睡晚一點)

我們最後一個司機是一位亞裔的小哥,然後他開車技巧套用一句小黑的話:史上最爛!

到了機場,我們走到櫃檯,地勤是一位拉丁裔的大媽,我們把護照拿給了她,由於其實我們三個昨天都沒怎麼睡,

她看著我們疲憊的臉,接著說:台灣來的呢!歡迎來到美國!

我會心一笑!這句話,在三十天內,我們聽到太多次了!

而我想說的是:謝謝美國!謝謝你這麼歡迎我們!而我們真的玩得很開心!

(這是我的心裡話,我真正跟地勤說的是可不可以把我調到第一排,我太高了,坐回台灣要18小時,我會死掉!她幫我看了一下登機狀況然後說了不行!)



Baby who wants to love me sexy,

Baby are you ready to lick me sexy,

耳機裡播著電影“灌籃大帝”主題曲“love me sexy" 這是我在飛機起飛時一定要聽的歌,飛機漸漸加速,我把握時間看著窗外,

結束了,真的結束了!

這段計畫了半年之久,每天在軍中朝思暮想的旅程,真的結束了!

我們真的橫跨了美國!

從舊金山到紐約,

我們走過舊金山的貧民窟,

見識到洛杉磯的繁華與黑暗,

經歷過了賭城的紙醉金迷

和66公路的興盛與衰落,

體會過州際公路的一望無際,

也在德州體驗牛仔風情,

在奧克拉荷馬被當作外星人一樣,

也在密蘇里經歷了奇幻冒險,

更在抵達芝加哥的夜晚經歷人生第一場雪

最後,我抵達了我夢想中的城市:紐約

橫跨了4894公里

跨越了12州

經過了不知道幾個城市,

我們辦到了!


就在我腦中正在慷慨激昂地打著上面的字,基男拍了我一下,

值得嗎?

值得!超過值得!

小黑:如果我要打分數,超過100分!

十萬台幣橫跨美國之旅

THE END

我們超開心可以回台灣


see u again USA


後記

兩年後,我站在時代廣場那個大型美國電子國旗前,此時的我,在加拿大的工作已經結束了,準備回到台灣,我跟廣場前面的麥當勞買了一杯咖啡,我還記得這是我在紐約的第一餐,兩年後,小黑的英文已經很流利,而基男也做著他想做的工作,而我已經把北美兩國都去遍了(其實還很多地方沒去)我看著時代廣場那些不曾熄滅的電視牆,想起了我朋友問我的一個問題:

當你橫跨了美國,美國還是你想的美國嗎??

是啊!它還是我想的那個美國,華麗的外表下藏著許多黑暗面,

也就是因為它如此的衝突,我才如此對這個國家著迷,

而這種著迷對我來說不曾改變,就算有一天去遍了五十州,還是會對它著迷!

兩年後我回到紐約,我還是認為它是我最愛的城市

而兩年後的事,如果有機會再慢慢說吧!

謝謝

我在2018年9月16號,發表了第一篇橫跨美國的文章,

我花了23篇文章,1年7個月的時間才把整個旅程寫完,(而我認為還有很多東西沒寫到)

我想說的是:

謝謝基男跟小黑願意跟我完成這件這麼酷的事!

謝謝WENDY每個禮拜催我稿,和改我的錯字

謝謝親朋好友給的鼓勵!

謝謝每一位願意觀看文章的朋友!

謝謝3萬多的觀看者!

謝謝你們願意聽我說故事!

謝謝你們!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