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遊記我偏好鉅細靡遺的寫。因為是兩個人的旅行,事前的考慮和旅程中的種種,沾上了我們的感情色彩,通通都變得值得記下。跟男朋友去旅行,不單單是短暫的同居生活,更是二人關係的考驗。所以,結婚之前確實應該至少去一次自助旅遊,最好只有兩個人,這樣才可以預見跟這個人會不會婚後兩看相生厭;至於剛一起沒多久或是根本沒有考慮到結婚的話,那只是為了好玩吧。

距離上次歐洲之旅已經差不多兩年,我還是沒甚長進,還是要省著錢用,還是可以不說英文就懶得說。最大的分別是,只能連著公眾假期請幾天假,才可以出發去歐洲玩,而且只能玩一兩個城市……實在是不能跟當時失學又失業的情況比喔。(好吧,我知道沒工作的話,我哪來錢去旅行,所以,就每天乖乖工作八至十個小時吧──不能多,其餘的時間當然是計劃行程和寫文。)

事前準備時已經喜歡上斯德哥爾摩這個城市,連帶對整個瑞典的感覺都很正面。瑞典是很先進、有系統、善用科技的國家,從其一眾美觀又清晰的官方網站可以看得出來,例如SWEDEN.SE稍為沒有那麼好看的Government Offices of Sweden資訊清晰可惜我暫時沒能用得上的移民署網頁等等。

至於我計劃行程則是主要依賴我最喜愛的旅行書Lonely Planet,以及「Stockholm – The Capital of Scandinavia」網頁,至於「Visit Sweden」網頁因為從藝術角度跟實際角度都不太好看所以就被我拋開了。還有還有,instagram用戶可以跟隨@visitstockholm,經常有很多美麗到極點的相片跟有趣資訊,比如說我就從中找到了這年(2016年)1月才開的渡輪航線。

官方的說法是斯德哥爾摩市(Stockholms stad)包括14個圍繞梅拉倫湖(Lake Mälaren)的地區,但我們只有去了市中心的部份。雖然說斯德哥爾摩市是所謂的「斯堪地那維亞」(Scandinavia,勉強可以說是我們香港人一般所指的北歐)人口最多、最密集的城市,但事實上,我們在放工時間路經最繁榮的金融區Norrmalm,人流不過就是──好吧,我想不到香港哪一個地區夠少人做比較──總之能夠自由控制步伐,不會被推著走,也不會要在人群左穿右插才能前行,更不會被旁人的手袋打到或是被行李箱輾過。很舒服的一種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這種很舒服的感覺也貫穿整個旅程。朋友看過我旅程的相片,覺得也不過是一般先進發達的城市,日照短加上天灰灰,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我對斯德哥爾摩念念不忘。要我說理由也不難,但在「喜不喜歡」這個議題,往往是感覺比理性先行,無論是喜歡一個人,或者是喜歡一個城市,都一樣。城市平靜安全、社會保障好、教育完善,以上種種是當你考慮要不要到當地定居的因素;對於遊客來說,匆匆幾天又何須考慮這些。而且人是盲目的,即使是回來之後我知道斯德哥爾摩租屋之難已被提名至健力氏世界紀錄(等待由政府或政府認可的私人公司租出有租金管制的房屋,需時9至20年不等,我還是認為這是我最喜歡的外國城市──反正在香港也很難買樓,租金也不便宜。

去完斯德哥爾摩想要再去、也會留心當地的新聞,算不算「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另一種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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